私人貸款利息怎么算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私人借款的利息總體上體現為意思自治原則,即利息由雙方當事人自愿協商約定。只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法律是允許的,并予以保護。如果當事人雙方對利息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另外,國家法律限制高預期年化利率,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過銀行預期年化利率的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進一步明確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介于年利率24%和36%之間的利息,也不受法律保護。但如果借款人已經償還了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償還,法院同樣會駁回。
(一)人民幣業務的預期年化利率換算公式為(注:存貸通用):
1.日預期年化利率(0/000)=年預期年化利率(%)÷360=月預期年化利率(‰)÷30
2.月預期年化利率(‰)=年預期年化利率(%)÷12
(二)銀行可采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預期年化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預期年化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預期年化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具體有三: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預期年化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預期年化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預期年化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
③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預期年化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于預期年化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預期年化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采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三)復利:復利即對利息按一定的預期年化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規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利息的,就要加收復利。
(四)罰息:貸款人未按規定期限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與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對失約人的處罰利息叫銀行罰息。
(五)貸款逾期違約金:性質與罰息相同,對合同違約方的懲罰措施。
私人貸款利息多少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私人借款的利息總體上體現為意思自治原則,即利息由雙方當事人自愿協商約定。只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法律是允許的,并予以保護。如果當事人雙方對利息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另外,國家法律限制高利率,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四倍。
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4個百分點至5.6%;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75%,同時結合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將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上限由存款基準利率的1.1倍調整為1.2倍;其他各檔次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并對基準利率期限檔次作適當簡并。(本利率為2015年最新銀行利率,銀行存款貸款基準新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