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銀行信用卡現金分期期數如下:
(一)“靈用金”現金分期期數
平安信用卡“靈用金”現金分期付款(以下簡稱“靈用金”)業務是指持卡人(僅限主卡持卡人申請,附屬卡持卡人不能申請,以下“持卡人”均指主卡持卡人)為滿足自身消費需求,一次性在平安信用卡信用額度內全額或按一定比例透支取現,分期償還本金及一定數額手續費。
1、分期期數:持卡人可自由選擇申請3期、 6期、12期、18期或24期,申請金額幣種僅限于人民幣,申請金額必須為1000元的整數倍,最低為2000元,最高不得超過50000元及信用卡信用額度下的可用額度(不含溢繳卡款)。
2、分期費率:
(二)“隨享金”現金分期期數
平安信用卡“隨享金”現金分期付款(以下簡稱“隨享金”)業務是平安銀行提供給持卡人(僅限主卡持卡人申請,附屬卡持卡人不能申請,以下“持卡人”均指主卡持卡人)信用卡額度內的短期小額分期現金借款的服務。無論身在何處,當持卡人有臨時現金需求時,平安銀行信用卡可助持卡人輕松取現。
(三)“由你分”現金分期期數
平安銀行由你信用卡專享“由你分”現金分期(以下簡稱“由你分”)系指由你卡持卡人為滿足自身消費需求,一次性在平安信用卡信用額度內全額或按一定比例透支取現,分期償還本金及一定數額手續費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