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業銀行信用卡基本積分累計規則
1、人民幣有效消費按1:1的比例累積積分,不足1積分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自2013年6月1日起,在以下指定類型商戶(以商戶類別碼為準)的有效消費,單筆最多累計300積分,同一賬戶每月最多累計3000積分。詳見下表:
2、美元有效消費按1:6的比例累積積分,不足1積分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3、歐元有效消費按1:8的比例累積積分,不足1積分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二、農業銀行信用卡獎勵積分累計規則
獎勵積分是為鼓勵持卡人使用指定產品或參與農業銀行營銷活動等,在基本積分的基礎上額外累積的積分,具體形式包括基本積分翻倍、額外積分贈送等。
1、金穗公務卡持卡人可享受1.5倍積分獎勵,即人民幣有效消費按1:1.5的比例累積積分,美元有效消費按1:9的比例累積積分,不足1積分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2、金穗臺灣旅游卡持卡人可享受境外人民幣消費雙倍積分獎勵,即境外人民幣有效消費按1:2的比例累積積分,不足1積分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