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投資簡稱是VC,在我國是一個約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內涵的概念,其實把它翻譯成創業投資更為妥當。廣義的風險投資泛指一切具有高風險、高潛在收益的投資;狹義的風險投資是指以高新技術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型產品的投資。根據美國全美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風險投資是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具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中一種權益資本。
從投資行為的角度來講,風險投資是把資本投向蘊藏著失敗風險的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領域,旨在促使高新技術成果盡快商品化、產業化,以取得高資本收益的一種投資過程。從運作方式來看,是指由專業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資中介向特別具有潛能的高新技術企業投入風險資本的過程,也是協調風險投資家、技術專家、投資者的關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一種投資方式。
風險投資一般采取風險投資基金的方式運作。風險投資基金的法律結構是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而風險投資公司則作為普通合伙人管理該基金的投資運作,并獲得相應的報酬。在美國采取有限合伙制的風險投資基金,可以獲得稅收上的優惠,政府也通過這種方式鼓勵風險投資的發展。
準則
1、有發展潛力的市場
2、科技是針對市場的需要
3、可建立市場優勢
4、可成為市場領導者
5、管理層有才能及遠見
6、有豐厚的回報
特征
1、投資對象多為處于創業期(start-up)的中小型企業,而且多為高新技術企業;
2、投資期限至少3-5年以上,投資方式一般為股權投資,通常占被投資企業30%左右股權,而不要求控股權,也不需要任何擔保或抵押;
3、投資決策建立在高度專業化和程序化的基礎之上;
4、風險投資人( venture capitalist )一般積極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提供增值服務;
5、除了種子期(seed)融資外,風險投資人一般也對被投資企業以后各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予以滿足;
6、由于投資目的是追求超額回報,當被投資企業增值后,風險投資人會通過上市、收購兼并或其它股權轉讓方式撤出資本,實現增值。
特點
風險投資是由資金、技術、管理、專業人才和市場機會等要素所共同組成的投資活動,它具有以下六個特點:
一、以投資換股權方式,積極參與對新興企業的投資;
二、協助企業進行經營管理,參與企業的重大決策活動;
三、投資風險大、回報高;并由專業人員周而復始地進行各項風險投資;
四、追求投資的早日回收,而不以控制被投資公司所有權為目的;
五、風險投資公司與創業者的關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與合作的基礎之上的;
六、投資對象一般是高科技、高成長潛力的企業。
六要素
風險資本、風險投資人、投資對象、投資期限、投資目的和投資方式構成了風險投資的六要素。
一、 風險資本
風險資本是指由專業投資人提供給快速成長并且具有很大升值潛力的新興公司的一種資本。風險資本通過購買股權、提供貸款或既購買股權又提供貸款的方式進入這些企業。
風險資本的來源因時因國而異。在美國,1978年全部風險資本中個人和家庭資金占32%;其次是國外資金,占18%;再次是保險公司資金、年金和大產業公司資金,分別占16%、15%和10%,到了1988年,年金比重迅速上升,占了全部風險資本的46%,其次是國外資金、捐贈和公共基金以及大公司產業資金,分別占14%、12%和11%,個人和家庭資金占的比重大幅下降,只占到了8%。與美國不同,歐洲國家的風險資本主要來源于銀行、保險公司和年金,分別占全部風險資本的31%、14%和13%,其中,銀行是歐洲風險資本最主要的來源,而個人和家庭資金只占到2%。而在日本,風險資本主要來源于金融機構和大公司資金,分別占36%和37%。其次是國外資金和證券公司資金,各占10%,而個人與家庭資金也只到7%。按投資方式分,風險資本分為直接投資資金和擔保資金兩類。前者以購買股權的方式進入被投資企業,多為私人資本;而后者以提供融資擔保的方式對被投資企業進行扶助,并且多為政府資金。
二、 風險投資人
風險投資人大體可以分為以下四類:
A風險資本家。
他們是向其他企業家投資的企業家,與其他風險投資人一樣,他們通過投資來獲得利潤。但不同的是風險資本家所投出的資本全部歸其自身所有,而不是受托管理的資本。
B風險投資公司。
風險投資公司的種類有很多種,但是大部分公司通過風險投資基金來進行投資,這些基金一般以有限合伙制為組織形式。
C 產業附屬投資公司。
這類投資公司往往是一些非金融性實業公司下屬的獨立風險投資機構,他們代表母公司的利益進行投資。這類投資人通常主要將資團貸向一些特定的行業。和傳統風險投資一樣,產業附屬投資公司也同樣要對被投資企業遞交的投資建議書進行評估,深入企業作盡職調查并期待得到較高的回報。
D天使投資人。
這類投資人通常投資于非常年輕的公司以幫助這些公司迅速啟動。在風險投資領域,“天使投資人”這個詞指的是企業家的第一批投資人,這些投資人在公司產品和業務成型之前就把資團貸入進來。
三、 投資目的
風險投資雖然是一種股權投資,但投資的目的并不是為了獲得企業的所有權,不是為了控股,更不是為了經營企業,而是通過投資和提供增值服務把投資企業作大,然后通過公開上市(IPO)、兼并收購或其它方式退出,在產權流動中實現投資回報。
四、 投資期限
風險投資人幫助企業成長,但他們最終尋求渠道將投資撤出,以實現增值。風險資本從投入被投資企業起到撤出投資為止所間隔的時間長短就稱為風險投資的投資期限。作為股權投資的一種,風險投資的期限一般較長。其中,創業期風險投資通常在7~10年內進入成熟期,而后續投資大多只有幾年的期限。
五、 投資對象
風險投資的產業領域主要是高新技術產業。以美國為例,1992年對電腦和軟件業的占27%;其次是醫療保健產業,占17%;再次是通信產業,占14%;生物科技產業占10%。
六、 投資方式
從投資性質看,風險投資的方式有三種:一是直接投資。二是提供貸款或貸款擔保。三是提供一部分貸款或擔保資金同時投入一部分風險資本購買被投資企業的股權。但不管是哪種投資方式,風險投資人一般都附帶提供增值服務。風險投資還有兩種不同的進入方式。第一種是將風險資本分期分批投入被投資企業,這種情況比較常見,既可以降低投資風險,又有利于加速資金周轉;第二種是一次性投入。這種方式不常見,一般風險資本家和天使投資人可能采取這種方式,一次投入后,很難也不愿提供后續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