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有兩種,一種是中央銀行,一種是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是指經營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并以利潤為主要目標的金融機構。主要的作用(業務):存款業務、貸款業務、結算業務
中央銀行是一個由政府組建的機構,負責控制國家貨幣供給、信貸條件,監管金融體系,特別是商業銀行和其他儲蓄機構。簡而言之,它是一個國家機構。主要職能是代理國庫;代理國家債券的發行;向國家給予信貸支持;保管外匯和黃金準備;制訂并監督招待有關金融管理法規;調整利率,存款準備金率等,即常說的制定貨幣政策。
了解銀行的具體作用
第一、 充當信用中介。商業銀行作為貨幣借貸雙方的“中介人”,通過負債業務(集中社會上各種閑散資金)和資產業務(將集中的閑散資團貸放到需要資金的國民經濟各部門),實現資本的融通,對經濟結構和運行過程進行調節。這是商業銀行的最基本職能,最能反映其基本特征。
第二、 充當支付中介。商業銀行作為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貨幣保管、出納和支付代理者,通過帳戶上存款轉移,代理客戶支付;基于儲戶存款,為儲戶兌付現款等,減少現金使用,節約流通費用,加速結算過程和貨幣資金周轉,促進擴大再生產。支付中介和信用中介兩種職能相互推進,構成商業銀行借貸資本的整體運作。
第三、 信用創造職能。商業銀行把負債作為貨幣進行流通,在支票流通和轉帳結算的基礎上,貸款轉化為存款,在存款不提或不完全提現時,專家了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形成數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信用創造的實質是流通工具的創造,而不是資本的創造。
第四、金融服務。商業銀行為適應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邁組可戶要求,不但開拓金融服務領域,促進資產負債業務的擴大,實現資產負債業務和金融服務的有機結合。如代發工資、提供信用證服務、代付其它費用、辦理信用卡等。金融服務職能逐步成為商業銀行的重要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