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貸款申請原因100字(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來源: 融房貸2022-06-17 15:39:45
問題導航
問題1、助學貸款需不需要申請書?問題2、怎樣申請貸款 助學貸款問題3、如何申請助學貸款?問題4、如何申請助學貸款問題1、助學貸款需不需要申請書?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項重大措施。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用于彌補在校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的不足,畢業后分期償還。 國家助學貸款的對象是:高校貧困學生;特點是:財政貼息; (1)借款人只需承擔50%的利息,其余50%利息由財政支付。 (2)特困生貸款借款人不需提供擔保。 (3)貸款期限長,最長可達9年。 (4)借款人向所在高校辦理貸款申請,申請手續十分方便。該項貸款是根據今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和財政部下發的《關于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推出的,工商銀行是國務院確定的國家助學貸款的首家也是唯一一家經辦銀行。條件是:面對高校直接發放,對學生的戶口沒有限制。哪些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都應積極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合作的銀行共同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辦普通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學生要注意學校招生簡章或錄取通知書中的相關說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條件一般是怎樣規定的1.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2.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 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6. 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 學生每學年可申請多少國家助學貸款每個學生每學年的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如何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一般來講,貧困家庭學生需通過就讀的學校向當地的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采取一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辦法。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通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誰來審查和審批學生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并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借款學生如何與經辦銀行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學生貸款申請通過學校審查和銀行審批后,學校將織學生填寫、簽訂借款合同和借據等文本。學校應將學生申請或借款信息及時通知借款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如何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應在借款合同簽字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首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學校指定的賬戶,第二年及以后學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在每學年開學后20個工作日內劃入學校指定的賬戶。學校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借款學生。誰來負責監督學生的貸款使用情況學校負責監督學生的貸款使用情況,經辦銀行可以向學校了解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情況。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為多長一般講,借款學生應在畢業后六年內還清貸款本息。國家鼓勵畢業后收入較好的借款學生提前還清貸款本息。 對于2004年8月份以前簽訂的貸款合同(包括畢業生還款計劃),一般規定借款學生在畢業后四年內還清貸款本息。國家助學貸款的利率是多少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執行。現行貸款年利率為:一至三年為5.76%;三至五年為5.85%;五年以上為6.12%。 國家財政如何對國家助學貸款利息進行補貼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由國家財政全部補貼;借款學生畢業后的利息及罰息由學生本人全額支付。 對于2004年8月份以前簽訂的貸款合同,在正常的貸款期限內由國家財政負擔一半利息,學生本人負擔另一半利息。借款學生中途不需要貸款了怎么辦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如因經濟狀況發生了好轉等原因,中途不需要貸款時,學生可在當年放款10日前,通過所在學校向銀行提出書面申請終止貸款發放。經銀行同意后,學生與銀行辦理借款合同變更等手續。 轉學的借款學生如何處理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學生轉學時,必須先還清在原經辦銀行的貸款本息,所在學校方可為其辦理轉學手續。借款學生在畢業時,就國家助學貸款事項需要與銀行辦理哪些手續1. 借款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應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還款協議。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上述手續后,學校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2. 對于畢業后繼續攻讀學位的借款學生,要在畢業前向原所在學校提出展期申請,并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 借款學生在何時開始償還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學生畢業后,自己需全額支付貸款利息。經辦銀行允許借款學生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后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貸事宜,由借款學生在辦理還款確認手續時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經辦銀行進行審批。原所在學校審核通過后,由原經辦銀行為其辦理展期手續。借款學生可采取何種方式償還國家助學貸款銀行通常為借款學生設計了兩種還款方式: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期償還本息金額相等,還款壓力平均分布;等額本金還款法初始每期的還款金額較多,以后每期的還款金額較少,還款壓力呈前緊后松分布。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支付本息總額略高于等額本金還款法。 借款學生可否提前還款借款學生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向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本金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 違約的借款學生應承擔什么后果1. 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應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并將其違約行為載入金融機構征信系統,金融機構不再為其辦理新的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 2. 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后,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銀行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借款學生,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3. 違約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問題2、怎樣申請貸款 助學貸款
在中國境內就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學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位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具備下列條件的貧困家庭學生,即可申請貸款: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出具書面同意書);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 由所在學校審查同意。 整個申請操作流程分為六部分,下面以一位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為例詳細介紹: 第一步:學生提出申請。 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并準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并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機構”)。所要提交材料包括:(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于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5)銀行或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第二步: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 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并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此項工作完成后,學校機構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并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初審工作無誤后,學校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在審查合格的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并編制《國家助學借款學生審核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與申請資料一并送交中國銀行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銀行”)。 第三步: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后,在20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如有差錯或遺漏,會要求學校進行更正或補充。經辦銀行的復審工作在收到學校提交的真實完整的申請材料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在全部審查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經辦銀行將統一編制審查合格的借款學生名冊隨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據送交學校。 第四步: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準后,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并提交經辦銀行。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學校機構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據后,5日內發還給借款學生本人保管。 第五步:貸款的發放。 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后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第二年及以后學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在每學年開學后20個工作日內劃入學校指定賬戶。經辦銀行為每名借款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折,將借款學生名單及借記卡號明細提交學校以便學校按月將生活費劃入該賬戶。 第六步:貸款的償還。 借款學生在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后,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款。每年畢業離校60日前,學校會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經辦銀行會派人上門服務,為借款學生講解還款有關事宜,并解答借款學生的咨詢。 借款學生畢業后,應按月償還貸款本息,但可自主選擇畢業后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也可提前償還貸款本金。 借款學生應在借款合同中授權經辦銀行于約定還款日自動從其在該行開立的個人賬戶中扣收應償還本息,直至全部貸款本息償清為止。問題3、如何申請助學貸款?
關于助學貸款的申請詳細如下:望采納謝謝! 如需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應具備以下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學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和研究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6、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七、我已具備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應準備哪些材料進行申請? 答: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如實提交如下材料: 1、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用于貧困認定并存入學生誠信檔案); 2、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個人承諾書(存入學生誠信檔案); 3、借款學生身份證與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 4、借款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書; 5、借款學生家長承諾書; 6、借款學生父母戶口簿(含首頁、父母頁)復印件; 7、借款學生父母身份證復印件; 8、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一式二份,到學校學生資助中心領取)。 八、我的所有材料已提交,完成整個貸款審核直到借款成功有哪些步驟? 答:從申請到借款成功大致有如下步驟: 1、院系對申請貸款的學生材料及《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進行審核; 2、審核無誤后,通知申請貸款的學生登錄國家助學貸款系統進行網上資料填寫,并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會同院系進行審核; 3、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全校數據、資料后向省助學中心上報“國家助學貸款需求計劃額度”、“借款學生名冊”,并領取“借款合同”、“借款憑證”; 4、由學校各院系組織借款學生,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填寫“借款合同”、“借款憑證”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上報省助學中心; 5、省助學中心按貸款合作協議規定對“借款合同”、“借款憑證”進行審核后,統計上報申請撥付貸款; 6、國家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下撥貸款后,由省助學中心通知代理銀行按學院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和金額”將貸款發放到學生個人賬戶中,并根據學生事先提交的代為扣劃支付委托書,將學生貸款劃至學校在代理行的結算賬戶,用于繳納學費和住宿費,由學校財務室向貸款學生開具收據。 九、我已成功借到國家助學貸款,但對利息的支付還不清楚? 答:根據國家規定,高校學生在校期間所申請并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產生的全部利息由政府財政貼息。學生畢業后,從畢業時間起計算,所產生的利息由學生支付。 十、在什么情況下將會停止學生的國家助學貸款發放? 答:貸款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貸款銀行可停止發放貸款: 1、貸款學生不能按要求提供貸款所需證明材料的; 2、貸款學生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3、貸款學生有違法亂紀行為,受校方行政處分或有關部門刑事處罰的; 4、貸款學生中途退學、被校方開除或取消學籍的; 5、學習成績差,無法完成學業的; 6、出國留學或定居的。 十一、在校期間貸款學生如出現休學、退學等情況怎么辦? 答:貸款學生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被取消學籍時,需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貼息起止日期不變,按學生的正常學制貼息。提前還款的,應按照貸款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再加收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十二、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為多長,具體時間如何界定? 答:1、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國家開發廣東省分行《廣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合作協議》(粵教貸[2007]4號)規定,實行貸款學生畢業后視就業情況,最長不超過畢業后第三年,還款方式為到期一次性還清貸款。(例如:1、2010年畢業的張某同學在06年、07年共申請獲得了兩筆國家助學貸款。那么他的06年國家助學貸款需在畢業后三年內還清,即到2013年10月;07年的貸款順推一年,即到2014年10月還清。2、2010年畢業生李某同學在06年、09年共申請獲得了兩筆國家助學貸款。那么他的06年貸款需在畢業后三年內還清,即到2013年10月還清;09年貸款需在2014年10月還清)。每筆貸款的還款時間與在校期間共申請了多少筆貸款有關。 2、有還款能力的借款學生,可在畢業前一次性還清貸款。畢業后提前還款的按貸款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十三、貸款的學生在畢業時需辦理哪些離校前的手續? 答:1. 借款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將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還款協議等手續后方可辦理畢業手續。 2. 對于畢業后當年繼續攻讀學位的借款學生,要在畢業前向學校提出展期申請,并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后辦理展期手續。 十四、我已落實工作,并有能力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應聯系哪個部門進行還款手續的辦理?(目錄) 答:如需還款可與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也可登陸到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 ,在每個月的1日至10日申請提前還款,并在20日前把還款金額存入還款賬戶。 十五、違約的借款學生應承擔什么后果? 答:1. 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應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 經辦銀行會將已畢業學生的個人基本信息和還款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以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如國家助學貸款畢業學生違約情況嚴重,將影響其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其他個人消費信貸。 3. 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后,對于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 違約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出自: 問題4、如何申請助學貸款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網址:)進行貸款申請,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和申請信息,導出并打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式兩份。首次申請貸款的學生需持申請表前往高中、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任一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并加蓋公章(高中加蓋學生處、教務處、學校公章均可)。 2.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持蓋章的申請表一式兩份,身份證、戶口簿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原件及上述材料復印件一式兩份向縣資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請。縣資助中心對借款學生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與借款學生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學生、共同借款人、縣資助中心和開發銀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統一印制,待分行審批通過后正式生效;縣資助中心同時打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受理證明》,蓋章確認后交學生隨同借款合同一并帶到高校報到。 再次申請貸款時,借款學生不需要再進行資格審查,只需提交經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各一式兩份即可。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共同借款人(借款學生)可持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權委托書》辦理申請。 3.學生持借款合同和貸款受理證明到高校報到,提請高校在生源地貸款管理系統內錄入回執信息,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以下簡稱“合同回執單”),合同回執單一式兩份,蓋章后交學生。學生報到后應及時將高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達縣資助中心,縣資助中心和分行各執一份,如遇特殊情況,學生應主動與縣資助中心聯系。在借款合同規定日期內縣資助中心未收到合同回執單,視同該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新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適用于新生)》(已加蓋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公章); ② 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③ 學生身份證及復印件2份; ④ 戶口本及復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頁、家庭索引頁和學生個人頁)2份; ⑤ 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 (4)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審查通過后,學生與共同借款人一同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同,并填寫合同回執單。 (5)到所在高校辦理合同回執單(所有信息必須填寫無誤,否則回執單無效),并由學校將回執單及時寄給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