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介紹《抵押質押區別》抵押質押區別是什么的相關問題,小編就來給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來看看吧
質押與抵押有什么區別?依據我國不動" />
大家好今天來介紹《抵押質押區別》抵押質押區別是什么的相關問題,小編就來給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來看看吧
質押與抵押有什么區別?依據我國不動" />
大家好今天來介紹《抵押質押區別》抵押質押區別是什么的相關問題,小編就來給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來看看吧
質押與抵押有什么區別?依據我國不動">
您的瀏覽器不支持HTML5視頻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或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其占有的財產優先受償。其中,債務人或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或權利為質物。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對債權人以一定財產作為清償債務擔保的法律行為。提供抵押財產的債務人或第三人稱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財產稱為抵押物;債權人則為抵押權人,因此享有的權利稱為抵押權,為擔保物權的一種。質押和抵押的根本區別在于是否轉移擔保財產的占有。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管形態,仍由抵押人負責抵押物的保管;質押改變了質押物的占管形態,由質押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一般來說,抵押物毀損或價值減少,由抵押人承擔責任,質押物毀損或價值減少由質押權人承擔責任。債權人對抵押物不具有直接處置權,需要與抵押人協商或通過起訴由法院判決后完成抵押物的處置;對質押物的處置不需要經過協商或法院判決,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質押人就可以處置。質押貸款與抵押貸款,道理是一樣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十三條?本法所稱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抵押質押區別》抵押質押區別是什么]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希望對你有用
用卡攻略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