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介紹《訴訟保全和抵押》訴訟保全與抵押的區別的相關問題,小編就來給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來看看吧
申請債務人財產保全需要抵押嗎
一、申請債務人財產保全需要抵押嗎
1、 訴前申請債務人財產保全需要提供抵押擔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二、申請債務人財產的流程有哪些
申請債務人財產的流程如下:
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
2、申請人提供明確線索;
3、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請求駁回;
4、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5、解除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發生變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等;
訴訟保全的房產已抵押
法律分析:已被抵押的房產可以申請財產保全。財產保全可以防止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處分有爭議標的物或者處分判決生效后用以執行的財產,以防止糾紛擴大,并保障生效判決得到執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不當,會給當事人財產權和人身權造成損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二條 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抵押和保全哪個優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零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但抵押權人、留置權人有優先受償權。”根據該條規定,對已抵押的財產可以進行財產保全,但不能對抗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不過具體情況還要看他的借款期限,而且按你說的應該是訴前財產保全,這樣要在15日內起訴,否則人民法院會自動解除的。追問
抵押的財產沒有登記能有優先受償權嗎?
先扣押,沒起訴,裁定書還有效嗎?
本回答被提問者和網友采納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訴訟保全和抵押》訴訟保全與抵押的區別]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希望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