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介紹《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期限的作用》不動產過了抵押期限怎么辦的相關問題,小編就來給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來看看吧
房產抵押期限有效期是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明確規定:“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這一規定表明,在登記部門登記的抵押期間對抵押權的存續并無法律效力,抵押權并不因抵押期間過期而消滅。
如果債權行主債權到期未受清償,無論登記的抵押期間是否過期,債權行都可行使抵押權,直至主債權訴訟時效結束后的兩年內。
擴展資料:
房產抵押范圍:
1、房產。房產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權或經營權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作為不動產,房地是不可分離的,房產必然包括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產,是最普遍的一種房地產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產抵押均以房產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性質的權利,它是指民事主體對國家所有或者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土地使用權分為以下四類: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集體農用地使用權。
并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權范圍如下:
(1)依出讓方式和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后抵押的荒山、荒溝、荒水、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3)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產抵押
不動產登記有什么用?跟目前的房租登記證書有什么區別?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將從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包括集體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權等在內的10類不動產將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統一登記。2月26日,國土資源部公布了《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的樣本。作為物權法明確要求的內容,不動產登記核心載體的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證書是權利人享有的法定憑證,由權利人持有。統一不動產登記簿證問世,意義十分重大。
一、房產證
1、內頁: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2、外頁: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權證,并無其他內容。外頁顏色是綠色的,注明當地房地產權證,出具的產證號,也是地方編號,以及地方房地產管理部門的印章
3、印章:發證機關是市(縣)房地產管理局(房產管理局)或市(縣)人民政府。
4、目前只有一個通用版本
5、費用:一部分10多年前銷售的商品房,同時有土地證和房產證兩本證書。當時辦理這些證書時,要按照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分別進行兩次測繪、繳納兩次測繪費用,繳納兩份制證成本費。
二、不動產證
1、內頁: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類型、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平米為單位)。
2、外頁: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類型。不動產證的外頁是紅色的,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落款“國土資源部”,全國統一編號。
3、印章:紙質的《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應當加蓋不動產登記機構的“不動產登記專用章”。不動產登記機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統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部門。如:××縣人民政府確定由該縣國土資源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則縣國土資源局為該縣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簿證加蓋“××縣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專用章”。
4、兩個版本:不動產權證書一共有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本,證書中記載了登記簿的主要信息。單一版證書記載一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而集成版證書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在推廣初期,將會主要采用單一版證書。
什么是不動產登記證?不動產登記的意義是什么?
不動產登記證,又名不動產登記簿證。不動產登記核心載體的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證書是權利人享有的法定憑證,由權利人持有。
不動產登記 證,又名不動產登記簿證。不動產登記核心載體的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證書是權利人享有的法定憑證,由權利人持有。
2014年11月2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發《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該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啟用統一的不動產登記薄證樣式。新證啟用后,以前的薄證繼續有效,新證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不能要求當事人強制更換, 小產權房 不會發證。
新的“不動產權證”和現在居民手握的“ 房產證 ”有差異,“ 不動產證 ”的外頁除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 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類型;內頁內容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類型、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
自2015年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將正式入實操階段,它的展開將為 房地產稅 的征收起到基礎性作用,并推動遺產稅、 物權 保護等一攬子制度改革。
截至2015年7月,成都、青島、廣州、杭州、廈門、濟南、武漢等15個城市提前開展,也就是說這些城市居民的“房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 房屋產權證 )將陸續換發成“不動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期限的作用》不動產過了抵押期限怎么辦]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希望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