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對小微企業貸款標準是什么?據了解,商業銀行及金融機構“嫌貧愛富”的天性正被硬性指標所約束。
小微企業在月底總是如坐針氈,工人工資要支付,應收賬款沒到位,民間借貸風險高,想去銀行貸款?銀行根本不放貸,即便同意,手續也相當繁瑣。受國內外復雜經濟形勢影響,成本上漲、訂單萎縮,當前一些小微企業的發展困境重重,尤其是融資難,已成為其成長的最大瓶頸。
對于銀行對小微企業貸款標準是什么來說,在最新出臺的促民營經濟二十條中看出,涉農、小微型民營企業信貸規模將擁有硬性指標:確保兩類貸款的增速不低于全省各類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
對于金融機構面對小微企業設置的種種“門檻”,二十條一一打破:“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附加不合理貸款條件,嚴禁對小微型企業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對于隨意抬高融資成本、存在不規范經營行為的金融機構在年度考核時實行一票否決。政府有關部門將會同銀監部門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在融資之外,促民營經濟二十條的帶動效應已經顯現。據悉,今年合肥市人大常委會將制定或修改6部地方性法規,其中,《合肥市優化投資環境條例》和《合肥市發展私營企業條例》這兩部與民營經濟聯系緊密的條例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