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來,國家和眾多部門出臺了很多針對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的扶持政策,這些政策對民營企業的發展具有很大的利好影響,不過很多民營企業強烈反映,不少政策措施還沒有完全落地。
中小微企業貸款政策分析
1.所得稅優惠
財政部、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小型微利企業,無論采取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方式,凡符合小型微利企業規定條件的,均可按規定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包括企業所得稅減按20%征收,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發展專項資金
財政部、商務部、工信部、科技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專項資金的宗旨是,貫徹落實國家宏觀政策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戰略,彌補市場失靈,促進公平競爭,激發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促進擴大就業和改善民生。專項資金綜合運用無償資助、股權投資、業務補助或獎勵、代償補償、購買服務等支持方式,采取市場化手段,引入競爭性分配辦法,鼓勵創業投資機構、擔保機構、公共服務機構等支持中小企業,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促進作用。
3.新三板
4月14日財政部、國稅總局、證監會相繼出臺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政策。
點評:對于民營中小企業來說,新三板不僅為企業提供新的融資渠道,還可以引入戰略投資者,在帶來資金的同時,引入規范的公司治理,為企業做大做強奠定資本與治理的基礎。眾多民營中小企業對新三板寄予厚望,一方面希冀通過新三板獲得企業發展急需的資金,另一方面希望借助新三板來規范公司治理,優化股權結構,為進一步做大做強奠定基礎。
4.下調存準率
央行定向下調存款準備金率,引導信貸資源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4年6月16日起,對符合審慎經營要求且“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不含2014年4月25日已下調過準備金率的機構)下調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5.支持小微文化企業
財政部、文化部、工信部發布《關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對于小微文化企業的新的支持政策,將涉及市場準入、減輕稅賦、信貸支持等方面。其中,針對小微企業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成本較高的問題,意見明確將商業用價變為工業用價,相關花費將由此降低30%左右。
點評:發揮財政杠桿作用,帶動金融資本進入小微文化企業。在推動小微文化企業發展方面,將充分運用文化金融扶持計劃,對符合條件的小微文化企業,在貸款貼息、保費補貼等方面繼續予以支持,以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和撬動作用。
6.小微企業貸款
銀監會出臺《關于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在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著力解決小微企業倒貸(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橋資金續借貸款)問題,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同時,證監會也提出了資本市場扶持小微企業的十條意見,其中,“大力培育私募市場”和“擴大公司債[0.02%]券范圍”備受市場矚目。
7.緩解融資貴
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多措并舉著力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具體包括以下十方面:保持貨幣信貸總量合理適度增長、抑制金融機構籌資成本不合理上升、縮短企業融資鏈條、清理整頓不合理金融服務收費、提高貸款審批和發放效率、完善商業銀行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加快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大力發展直接融資、積極發揮保險和擔保的功能和作用、有序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
8.金融支持小微企業
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實施意見》。為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全力支持小微企業良性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確保實現小微企業貸款增速和增量“兩個不低于”的目標;
二、加快豐富和創新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方式;
三、著力強化對小微企業的增信服務和信息服務;
四、積極發展小型金融機構;
五、大力拓展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六、切實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七、加大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支持力度;
八、全面營造良好的小微金融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