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導航
問題1、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受理證明是什么?問題2、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問題3、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網問題1、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受理證明是什么?
即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后需交回學校的回執單。
在校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適用于在校生)》(已加蓋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公章);
②《高校在校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
③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④學生身份證及復印件2份;
⑤戶口本及復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頁、家庭索引頁和學生個人頁)2份;
⑥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
新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適用于新生)》(已加蓋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公章);
②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③學生身份證及復印件2份;
④戶口本及復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頁、家庭索引頁和學生個人頁)2份;
⑤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
擴展資料: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申請條件: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對象為戶籍在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及其家長(法定監護人)之一組成生源地貸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對象須符合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茖W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注:2012年的高中畢業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調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申請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新生和在省內高校就讀的老生須已被列入認定名單,詳細情況可咨詢您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如借款人是孤兒且沒有法定監護人,則可由包括近親屬在內,自愿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低于60周歲,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當地戶籍的自然人。
注意事項
1.貸款合同簽訂頻度:
為了規范貸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開發銀行規定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一年一簽。初次簽訂貸款合同時,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須同時到場;續貸簽訂合同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權委托書》即可辦理。從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條款約定,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默認為互為授權委托關系,故不需再簽訂《授權委托書》。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 周歲之間,辦理時共同借款人如超過 60歲請更換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學貸款初次申請所需材料:
蓋章的申請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復印件;資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從 2011年起,同學們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網上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
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再次申請所需材料:
本人簽名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另一方可持《授權委托書》(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辦理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證明。
參考資料:
問題2、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
是國家開發銀行辦的!要按規定!我同學就辦了。(一)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注:2008年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已于今年6月底前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申請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新生和在省內高校就讀的老生須已被列入認定名單,詳細情況可咨詢您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江蘇省外高校江蘇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如借款人是孤兒且沒有法定監護人,則可由包括近親屬在內,自愿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低于60周歲,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當地戶籍的自然人。 二、貸款額度、期限、利率 (一)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為1000到6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于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二)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茖W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余年限)最長加10年確定,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后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貸款利率 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后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四)貼息政策 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有關規定,原則上學生正常在校期間,助學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學生畢業后貸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三、申報材料 (一)貸款證明材料 1.2008年入學的新生及省內高校江蘇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材料。 2.江蘇省外高校江蘇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郵儲銀行賬號 借款學生需提前到當地郵政儲蓄銀行開立活期儲蓄賬戶(卡折合一),開戶免費,領取卡及存折并預存5元至該賬戶,該筆款項用于支付助學貸款匯劃至學校賬戶時的手續費,不得支取,如因手續費不足造成貸款無法及時匯付,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收據可在貸款匯付后向當地郵儲銀行索取。 四、申報及辦理程序 (一)貸款受理部門 借款人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準備材料 準備齊全上述貧困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郵儲銀行存折后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并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并印章齊全。 (三)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四)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特別提醒,合同中請填寫存折賬號,賬號務必填寫準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貸款無法匯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五)合同回執寄返 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后,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報到后20日內將高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達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如遇特殊情況,應主動與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聯系。報到后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本合同所附回執是本合同項下重要憑證,特提醒各位同學,在條件允許下盡量采用掛號信郵寄。 (六)貸款發放與支付 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并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五、特別提醒 (一)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二)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三)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四)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五)借款人應在還款后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郵儲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 其實上面說的只是具體,去學校財務處和招生辦辦一些手續就可以了!很方便的。
問題3、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網
辦理助學貸款的流程:貸款受理部門提出貸款申請;準備材料 。準備相關材料到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并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并印章齊全;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合同回執寄返。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后,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11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報到后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貸款發放與支付。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并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償還貸款。借款學生畢業后,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材料: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