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介紹《抵押過戶有風險嗎》抵押狀態下是否可以過戶的相關問題,小編就來給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來看看吧
把抵押的房子過戶到他人名下有什么影響嗎
法律分析:一是由于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不健全無法保障,借款人出現違約,在處理抵押住房時難以執行到位,抵押不易實現。
二是由于估價的原因,處置抵押物時的估價低于設置時的估價,或者拍賣收益低于未還款而造成的損失。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房產有抵押可以過戶嗎
一般情況下,被抵押或查封了的房屋都會在房管部門進行登記,如果該房屋已正式抵押備案登記,在沒有注銷抵押權的情況下,該房屋不可以過戶交易的。如果出賣方房產證抵押在銀行,說明業主還欠銀行貸款。如果想要順利過戶,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買方和賣方協商到銀行,向銀行出具雙方關于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經銀行核查一種方法,是聯系擔保公司擔保,把余款付清,取回房產證,再進行房產證過戶。所以,買方在購買房屋時,一定要注意查看該房屋上面是否具有抵押權負擔,不能只考慮眼前利益而忽視房屋過戶的風險,需要警惕少數人惡意轉移房屋所有權,放高利貸的違法行為。當房屋抵押權注銷了之后,三個工作日內即能出證,清潔產證經歸檔一個工作日后,然后就可以進行過戶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抵押的房子可以過戶嗎
【法律分析】
抵押房過戶四種方法:1、賣方個人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雙方首先達成產權變更協議,然后在公證處進行公證,待賣方付清銀行貸款后,買方才可以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買賣雙方在根據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2、買賣雙方協商,向銀行出具雙方關于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這種方法要征求銀行的同意。3、贖樓。賣方找擔保公司擔保然后把余款付清,取出房產證,然后辦理過戶登記,之后再由賣方償還擔保公司的借款。4、我國法律不支持簽協議過戶。若是買賣雙方覺得這種方法不好,可以找靠譜的中介公司辦理。買賣雙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續費讓中介墊資進行解貸,賣方拿到房產證,將房產過戶到對方名下,買方再進行按揭還中介公司資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抵押過戶有風險嗎》抵押狀態下是否可以過戶]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希望對你有用